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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江我拍進你畫裡 ─ 秀出融入江賢二作品的觀展穿搭


2020臺北市立美術館「江賢二:回顧展」展出藝術家超過半個世紀的創作,作品從黑灰白到眾彩繽紛,從孤寂到奔放,不同時期表現了不同的心境,無論你的穿搭風格是時尚、是簡約、是混搭、是甜美、是帥氣,歡迎你發揮巧思,秀出個人特色,融進畫裡!

Hmmm…...穿哪套衣服去看展好呢? 先看作品去

 

活動主題 | 拍下與「江賢二:回顧展」作品呼應之穿搭照片(以下簡稱「照片作品」) 活動期間 | 2020/3/28(六) - 5/15(五) 參加管道 | 可透過 Instagram 和 Facebook 參加 江賢二藝術園區IG官方帳號 paul_chiang_artcenter 江賢二藝術園區FB官方粉絲頁 www.facebook.com/PaulChiangArt


江~江~江~獎之評審獎 | 活動已結束,前往瀏覽入選作品 >>

評審將選出人物穿搭與「江賢二:回顧展」作品色系、構圖有極佳搭配,或別具想法的作品10件。獎品:

  • 台東長濱「畫日風尚」休閒會館 x Sinasera 24法式餐廳 一泊二食(雙人。效期1年) - 1名

  • 限量版江賢二作品紀念選色雄獅軟式短支(24色)粉彩 - 4名

  • 簽名書《從巴黎左岸,到台東比西里岸:藝術家江賢二的故事》(天下文化出版) - 5名


以上各為IG、FB獲獎名額。每一獎品亦含「江賢二:回顧展」限量 Bring a Friend 紀念票券,邀請朋友一起逛逛美術館吧! 主辦單位 | 江賢二藝術文化基金會 特別感謝 | 雄獅鉛筆廠(股)公司贊助粉彩

 

IG參加辦法

  1. 於臺北市立美術館「江賢二:回顧展」展場,拍下人物與展出作品的合照。

  2. 追蹤江賢二藝術園區IG官方帳號「@paul_chiang_artcenter

  3. IG張貼照片作品之【內文】須加入以下# hashtag (#江我拍進你畫裡#江賢二回顧展#paulchiangart#ootdwithpaul),並於【照片】標記本帳號:@paul_chiang_artcenter

  4. 活動期間 (即日起-2020/5/15)於參加者本人IG帳號內「發文」並以「限時動態分享」分享照片作品(如獲獎請出示截圖畫面)。須使用公開帳號參加。


  公開帳號設定及追蹤官方帳號操作方法:

  Step 1. 確認是否為公開帳號       點擊IG右上角菜單 - 點選設定 - 隱私設定 - 帳號隱私設定設為公開


  Step 2. 追蹤江賢二藝術園區IG官方帳號:paul_chiang_artcenter

FB參加辦法

  1. 於臺北市立美術館「江賢二:回顧展」展場,拍下人物與展出作品的合照。

  2. 對「江賢二藝術園區 Paul Chiang Art Center」FB官方粉絲專頁按讚

  3. 活動期間(2020/3/28-5/15)將「照片作品上傳於本活動貼文的留言區」,並寫下「簡要分享文字」。

 

參加須知

  • 須親至「江賢二:回顧展」拍照,不可將人物與江賢二作品照片合成。

  • 照片作品可後製及特效處理,但請勿惡意處理,亦禁止加上任何揭露身份之文字或符號。

  • 照片作品可以是人物穿搭與作品色系、構圖的極佳搭配,或別具想法的作品。

  • 照片作品內含人物特寫畫面達到三分之一,清晰可分辨五官之肖像相片務必取得當事人認可並簽立肖像權同意書以免除紛爭,倘後續相關衍生問題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請尊重參觀者隱私,若要拍攝陌生人,請先取得本人同意。)

  • 參加者同意無償授予江賢二藝術文化基金會將照片作品分享於江賢二藝術園區IG官方帳號及FB官方粉絲專頁。

  • 同一參加者、同一作品可於IG和FB二個管道投稿;投稿張數不限,同一則發文的張數亦不限,但投稿於同一管道的須為不同的照片作品。

  • 參加者不限國籍及年齡。

  • 若因拍攝者無使用IG或FB,親友可代為投稿(代為投稿者即本活動規則所提之「參加者」),如獲獎須提出拍攝者與參加者雙方關係以及同意代為投稿之證明。


臺北市立美術館展場注意事項

  • 請尊重其他參觀者,在不打擾的情況下拍照。

  • 請留意您的音量,並與作品保持距離。

  • 請勿使用閃光燈及腳架。

  • 配合防疫措施,須配戴「口罩」且額溫未超過37.5度者始得入館

  • 入館實名制登記:入館須填寫入館時間、姓名、聯絡電話等

  • 為維護展品,展間約為20°C,請注意保暖。

  • 其他觀展注意事項請見臺北市立美術館公告


獲獎

  • 獲獎公佈:5/20在江賢二藝術園區IG官方帳號及FB官方粉絲專頁公佈。

  • 獲獎通知:獲獎者將於5/20,23:59前收到 IG 帳號「@paul_chiang_artcenter」透過 IG Direct (FB參加者將收到由messenger) 發送的訊息,須於指定期限內以指定方式回覆相關訊息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若獲獎者三天內未予回覆,視為放棄獲獎。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1元以上者,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金額(價值)在新台幣20,010元以上者,得獎者依法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 同意書。若獲獎者不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其他

  • 獲獎者仍保有完整之著作權,同意授予江賢二藝術文化基金會永久性、非獨家、免版稅、發布、複製、展示、改編、修改及以任何形式於任何地方發佈推廣及媒體宣傳等非商業使用之權利。惟不可使用該影像進行獨立延伸性商品使用,或宣稱擁有其商業權利,亦不可再授權相關權利予第三人。

  • 參加者的照片作品之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為參加者(若是代為投稿,則為拍攝者)所有。參加者/拍攝者須同意江賢二藝術文化基金會得依前條規定使用之。請注意,未經許可使用其他網站或部落格的影像可能構成侵犯版權之情事。

  • 參加者的照片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誹謗、誣蔑、猥褻、色情、褻瀆宗教、恐嚇或違法的內容,也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構成或助長犯罪或引發民事責任之行為,或者違反本比賽任何規定的內容。

  • 參加者與第三方因為參加照片作品所引起的任何法律問題皆由參加者承擔解決之責任和代價。

  • 若主辦單位認定有違反參賽條件或是公共秩序與道德之情事,得刪除貼文並撤銷獲獎資格。

  • 參加者保證其照片作品,係屬參加者本人親自創作(或符合參加須知第8點),並保證無任何違法,亦無任何侵害第三人身體/財產/權利(不限於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情事。主辦單位如因參加者違反前述擔保事項而受損害(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遭第三人求償損害賠償等),參加者應賠主辦單位所受損害。

  • 參加者同意所有規則,並接受評審結果。如有未盡事宜或有關活動之調整,主辦單位得於IG官方帳號FB官方粉絲專頁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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